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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地理标志管理新机制
【大中华食品网】 时间:2009-02-06 来源:本站整理 【收藏本页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工作大力促进我省农特经济发展的意见》,这是我省为规范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在全国率先建立统一的地理标志管理新机制。

  针对地理标志主管部门多、监管混乱等热点难点问题,我省明确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牵头,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地理标志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农特产品地理标志。《意见》明确指出:应充分发挥我省丰富的农特产品资源优势,重点推进全省具有比较优势的茶叶、中药材、畜禽、果蔬、传统食品、饮料酒类、民族民间工艺品等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为打造特色经济体系提供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保障。

  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中,将统筹安排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农特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基地建设、品种选育和政府奖励等。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的农特产品资源情况、基础条件和财力状况,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资金,加大对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扶持;对取得农特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或组织,每个品种由所在地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省知识产权局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意见》要求各级地理标志工作统筹协调机构在推进农特产品地理标志工作中,充分考虑产品知名度、产业化水平、发展前景、便于监管及产品质量特色与地理或人文关联性等因素,广泛论证,科学界定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种类和产地范围,正确选择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的申请渠道和申请主体等。各级工商、质检、农业等主管部门积极指导注册人或使用人规范使用、管理农特产品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公安、工商、质检、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查处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护注册人和农特产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地理标志信息平台,及时发布全省地理标志相关信息,定期举办地理标志知识专题培训班。此外,《意见》还在“发掘培育扶持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续监管”等方面也作出相应规定,使全省农特产品地理标志管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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